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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标准出台前 北京景区禁建玻璃栈道

发表于2017-02-17

2016年4月30日,游客在玻璃平台上留影。位于平谷区石林峡新建的“飞碟”玻璃观景台开放迎客。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作为新兴的旅游景点项目,也存在一定安全风险。2月15日下午,北京市旅游发展委主任宋宇在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大会上表示,正协同市安委会研究商讨确定景区内此类玻璃建筑的监管主体责任;在相关管理措施出台前,相关企业要停建此类旅游项目。

明确监管措施前停建玻璃栈道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主任宋宇在部署2017年旅游安全工作时提出,要加强对玻璃栈道等新鲜事物的项目安全管理。 

宋宇说,随着旅游行业的发展,新兴旅游项目在不断增多,尤其是高空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需要依法加强监管责任。比如玻璃栈道、玻璃桥、玻璃景观平台等,作为新生事物,游人趋之若鹜,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从目前管理情况看,政府专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还不明确。

就此,宋宇主任一方面要求有玻璃栈道这类项目的景区,要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另一方面他也提出,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确定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宋宇提醒参会企业,按照市安委会相关要求,在玻璃栈道的安全管理措施出台前,相关旅游企业要停止建设这类旅游设施。他要求各区旅游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

景区应配备安检设施防玻璃损坏

据了解,市旅游发展委1月19日曾下发通知,提示在全国玻璃栈道等旅游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标准缺失的情况下,这类项目存在一定安全风险,要求加强管理。

市旅游委提出三点措施:一是要求相关区旅游委依法加强行业安全管理;二是严格督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恶劣天气暂停运营、游客最大承载量、专项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隐患排查,并适时面向社会发布旅游安全警示;三是按照“谁建设、谁运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玻璃栈道等旅游项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通知要求相关景区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保证玻璃栈道安全运营,如配备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等,防止易燃易爆、重物失落(如相机)等意外事件发生造成玻璃损坏。

焦点

250余玻璃栈道无监管主体

涉及全国20省份,北京年内出相关管理措施

市旅游发展委安全与应急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北京市各大景区现有玻璃桥、玻璃平台等建筑十几处。不过,这些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在建设之际,并未在市旅游发展委备案。

究其原因,是监管主体责任不明。他介绍,在景区内建楼的监管主体是明确的,但景区里建设的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作为新生事物,其监管主体并不明确。另外,也缺乏建设运行管理标准。

据说,为做好这项工作,市旅游发展委相关工作人员曾到其他省份的景区做过调查研究,但发现当地也没有明确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他介绍,在玻璃栈道类设施的监管上,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无行业标准,全国20个省区市共有250多条玻璃栈道,但无一省份明确了行业标准、监管主体。

这位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降低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的安全风险,市旅游发展委一方面加强行业监管,另一方面也在积极联合市安监局等部门,共同研究,以确定相关委办局的职责,如建委、规划、勘测、园林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预计相关管理措施在年内出台。

追访

平谷区京东石林峡景区

现有玻璃栈道如何确保安全?

2月15日,记者采访了平谷区京东石林峡景区的相关负责人。该景区于2016年建成了415平米的玻璃观景台,且观景台建成后景点游客量激增,从过去的全年不到10万人增加到目前的70万人。

石林峡景区服务管理公司总经理王晓东介绍,观景台的建设过程中,项目从测绘-地勘-设计-原材料-加工-施工全程有工程监理,所选择合作企业均为甲级资质企业,项目竣工后聘请结构研究、设计、玻璃幕墙等各领域的国内权威专家进行了专家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可以正常使用。

石林峡景区服务管理公司安保部经理刘贵军表示,观景台的安全每天都要监督维护。在游客来之前,观景台的工作人员就要查看观景台建筑的基础部分,检查大梁以及焊接处有没有固定,表面的漆有没有脱落,以及建筑基础有没有发生沉降等问题。同时,还要查看钢丝绳的拉索部分有没有松动等情况。

同时,为了保障观景台本身的安全,景区还使用了水平仪,在观景台上设置12个检测点,观察每天的标高有没有变化,如果空载和满载情况下观景台的标高变化超出了设计允许范围,这时就要检测是何原因。“到目前为止,我们观景台的上下浮动没有超过10厘米,说明整个建筑体保持了稳定。”刘贵军说。

刘贵军介绍,观景台最大的载客量可以达到2000人,但平时只允许200人同时在上面游玩,6名工作人员时刻巡逻,防止游客过分集中或打闹。此外,在雷雨和大风天气,景区禁止游客到观景台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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