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资金风险管理,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03号)的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通知如下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资金风险管理,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03号)的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