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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在漯河这家公司买房的注意!关于你家房子的大事你要知道

发表于2017-03-28

公 告

凡在我公司购买住房的业主、与我公司存在建筑工程合同的企业、个人以及向我公司供应建材的供应商等应在2017年4月12日前,向我公司申报购房情况、建设情况和供应建材的情况。申报购房情况的应持购房合同、交款凭证及汇款凭证;申报建设情况的应持建筑施工合同、书面说明欠款数额,并提供证据材料;申报建材款的应提供欠款凭证、书面说明欠款数额,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公司将根据申报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置公司遗漏问题,积极清偿债务和交付房屋。

申报地点:漯河市源汇区伏牛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西100米云鸿启翔酒店(323、326)号房间

电话:15038922200 联系人:海先生

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前情回顾

关于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及张博等人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情况登记的公告

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及张博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区分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针对漯河市辖区涉及本案件的单位(公司)及个人,请尽快到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或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区分局报案并进行登记,配合做好资金账目核实等工作。

一、登记须提供材料:

1.单位(公司)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借款合同、债权转让合同、借款凭证等相关的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收款凭证、银行转款凭证等资金实际支付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其他报案材料。

二、登记地点: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或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区分局。

三、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登记时间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395-2396878 0374-2906986

联系人:李警官 张警官

四、注意事项:

1.集资情况登记须由涉及的集资本人(单位为其法定代表人)到场登记,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他人登记。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方式进行登记,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集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集资参与者,登记时还应提供集资资金的合法来源证明,由有关单位和专业部门对集资资金来源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确认。

3.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公安机关在联系集资参与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参与人提供个人隐私等信息,更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对集资参与人给予的支持配合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非法集资案件专案组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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